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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的盛夏,我躬逢其盛。一出门,炎日当空,就感到自己化作一块排骨,在空气炸锅里泛起油花,滋滋消融,入口即化。想起莎士比亚有首十四行诗《可否将你比作夏日》(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诗中的“你”比夏天更可爱(lovely)、更温柔(temperate),且生命如夏日恒久,永不消退。在空气炸锅中呻吟翻滚的人们,也许会倒抽一口冷气:夏日?长夏?不知莎翁心中的那个“你”,是灭绝师太还是李莫愁?
不过,且慢。在莎翁的认知范畴中,“夏天”究竟是何种模样?我们知道,他生于英格兰中部的斯特拉特福镇,后来去了伦敦,如今两地相距不到两小时车程。他也许听说过欧洲探险家和殖民者早已到访过的格陵兰和中美洲群岛。那里的夏天,不是冰山辉映的永昼,就是狂风暴雨的密林。他笔下的场景,从苏格兰、丹麦、维也纳一直绵延到威尼斯、雅典、塞浦路斯和波西米亚。然而英格兰,或者说从斯特拉斯福到伦敦之间的两点一线,就是他全部的现实世界。
英格兰所处的欧洲西部属温带海洋气候,特点是虽然纬度偏高,但因西来大洋暖流的调节,冬不冷,夏不热,冬雨多,夏雨少。所以民国女记者徐钟珮二战后旅居伦敦,才了解为何英国人全爱夏天。她在通讯集《多少英伦旧事》中写道,人们“夏季外出,依然身披大衣”,华氏八十度(约摄氏二十七度)就举国喊热,有邻居热得一夜无眠。徐钟珮于仲夏时分,晚间还要盖毯子入睡,于是感叹:“这也算夏天!”
北美洲太平洋西北海岸(Pacific Northwest),大致相当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卑诗)省和美国华盛顿、俄勒冈二州的西岸,同属温带海洋气候。当年在华盛顿州西雅图读书,虽然西雅图的纬度与中国佳木斯接近,但冬季最低气温通常在摄氏零度以上,夏季最高温在摄氏二十五度上下,超过三十度就全市哗然。每年六月,怕冷的我在晚间出门时还要加件厚外套。西雅图之夏阳光明,鸟声媚,可与英格兰之夏媲美。只有这样的夏天,才能用莎翁诗中的“可爱”、“温柔”来形容。而北京所处的华北平原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冷夏热,夏天多雨,六月下旬即转入酷暑。这里的夏天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女魔头,是蒸笼与炼狱的噩梦。
然而,莎翁诗中的“你”,未必是个“她”。几个世纪以来,学者和吃瓜群众都在苦苦猜测,莎士比亚那么多的十四行诗究竟是写给谁的。起初,大家觉得肯定是位女士,而且既懂戏剧,又是大美人,就像老电影《莎翁情史》(Shakespeare in Love)的女主角,给莎翁带来源源不断的灵感。近年又有学者指出,莎翁也许是在写分桃断袖之情。若果真如此,可以想像,那个比英格兰之夏还要可爱温柔的“他”,一定是剑眉星目,玉树临风。如果北京之夏是“他”,他必然可以当众表演倒拔垂杨柳,或胸口碎大石。
其实,莎翁所倾心的那位,也许就是艺术本身。一如《可否将你比作夏日》所颂美的,艺术的生命正如盛夏绵长,永不衰亡,借诗歌而百世流芳。好诗不厌多重解读,就像李商隐的《锦瑟》,古往今来,许多人说它是情诗,毕竟“此情可待成追忆”嘛。钱钟书先生撰《李商隐〈锦瑟〉诗解》,却认为它是李商隐为诗集写的自序,关乎作诗方法、境界和甘苦,而非追忆旧情。盛夏时分,读读这些层叠累积数百乃至上千年、独出心裁或彼此沿袭、攻讦的猜测和解说,也许正可以消暑呢。
韩愈提倡“惟陈言之务去”。《纽约时报》前专栏作家Russell Baker有篇文章批评新闻写作缺乏新意,收入《There"s a Country In My Cellar》。文中,作者的叔叔致电本地报社:“你们的报纸形容天气炎热,为什么总是写‘热得可以在人行道上煎鸡蛋’?”报社员工反问:“你说应该怎么写?”“‘热得可以在人行道上烤鸡’,怎么样?”“那怎么烤得熟?”“可是人行道上也煎不熟鸡蛋呀!不信我煎给你看。”大热天中午,叔叔在人行道上打了两个鸡蛋,坐在旁边等它们自熟。待他将成品拿回家,家人见了,一哄而散。后来叔叔又致电报社:“你们采访火灾,老是说‘熊熊烈火’。改成‘烈焰足以煎熟鸡蛋’,如何?”最近我看新闻,常读到听到一些陈词滥调或半通不通。比如“开启高温模式”、“开启烧烤模式”、“开启桑拿模式”,或者市民“进行休假”、“进行避暑”、“进行一个外出”。何妨新旧杂糅,一锅乱炖,譬如“开启在空气炸锅中进行一个煎排骨的模式?”
晚明张岱说西湖之夏,最妙的时光是游人散后,偕友游湖至月落,在十里荷花中悠然入梦。一百多年后,“扬州八怪”之一的金农有首绝句,后半联是“消受白莲花世界,风来四面卧当中”。今夏北京超高温,但旅游团和研学团热度有增无减,人海与热浪辛苦肉搏。为了不给外地人民添乱添堵,我非必要不外出。不出户,知天下,冷气香如白莲花。不过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诗有听来甚雅,恰行不得者。”他举金农这句诗为例:“果有其人,必患痎疟。”所以居家避暑也要小心,免得“开启感冒模式”,需要去医院“进行一个治疗”。

